近日,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接到報警:在某路口,一輛電動自行車與一輛機動車相撞。
民警立即趕到事發現場勘察,並迅速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送往醫院。
經調查,事發時龔某駕駛大貨車沿某路口行駛,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蘇某突然掉頭折返,龔某措手不及,猛踩了刹車,但車輛還是與電動自行車撞了。
後經詢問得知,蘇某當時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有些走神,不但沒看到紅燈甚至連路都走錯。突然回過神來的蘇某想也沒想直接一把打了方向,這也就出現了之前的一幕,所幸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蘇某並無大礙。
後經判定,蘇某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的過錯行爲對該起事故負主要責任,而龔某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,對該起事故負次要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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